各申报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和“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”安排部署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做好镇(街道)行政区划调整和村(社区)体制机制改革“后半篇”文章实施意见要求,通过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民生微项目(以下简称“微项目”),不断提高城乡社区整合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发展治理的能力和参与度,现将征集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类别

A类村(居)民参与能力提升类

以城乡社区为主体,联合社会组织申报,按照“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”实施意见要求,重点支持聚焦无物管小区(院落)自治、培育儿童友好型社区自组织、加强老旧院落自治组织建设、聚焦民生微实事的项目,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、培养公共精神、强化自治能力。

A1

聚焦无物管小区(院落)自治,重点支持发挥小区(院落)自治组织作用,引导村(居)民制定村规民约、小区(院落)公约,凝聚社区共识,维护公序良俗,养成文明养犬、垃圾分类等健康绿色环保健康生活方式,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共同维护生产生活安全,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项目。每个项目立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。

A2

重点支持培育儿童友好型社区自组织,以项目化的方式为社区儿童提供改善儿童生活环境、提高儿童综合素养、培养儿童健康生活方式、强化儿童突发事件安全应对能力等方面的项目。每个项目立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。

A3

加强老旧院落自治组织建设,支持引导社区居民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、自我监督”,推广院落、楼宇“微治理”和“微更新”,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和居民自治体系,努力构建人人参与、人人尽力的“多元共治”新格局,提高居民参与能力,提升居民文明意识,形成自我管理长效机制,促进社区融合,推动社区可持续发展的项目。每个项目立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。

A4

聚焦民生微实事,以城乡社区居民身边的“小急难”问题为切口,支持完善诉求响应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努力解决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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